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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职的还能给补偿金吗?

作者:基金网时间:2024-05-05 14:17:48

根据中国现行规定,自愿离职的劳动者一般是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在非本人意愿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弥补其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而支付的款项。

自愿离职是指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主动选择终止劳动关系,并非因非本人意愿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符合享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自愿离职的还能给补偿金吗?

自愿离职的劳动者也可以享受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提前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时间;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等。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致残导致劳动能力下降,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因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

劳动者因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并按照法律程序告知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的;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